各学院:
为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我校现组织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申报评审立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最新要求和《聊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聊大校发〔2018〕7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拟评选约500项。创新创业学院将邀请外聘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分类分组进行评审,按照专家评审结果,确定一般项目A、B、C三类,各类最终评选数量根据作品质量实际由专家委员会综合确定。学校将从最终立项的项目中择优遴选约150项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省创计划)。省教育厅将在“省创计划”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项目申报国家级项目(国创计划)。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该类项目为2021年“国创计划”新增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该项目不需单独申报评选,申报项目时参见《“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2021版)》(附件1)要求,在申报书和汇总表中注明即可,后续省教育厅将从“省创计划”中按照教育部推荐限额,择优推荐申报“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三)项目支持
根据评选结果,学校将对校级“大创计划”分档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根据《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教高字〔2021〕7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将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照自然科学类项目平均每项1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项目平均每项0.5万元左右的标准给予支持;对创业实践项目,按照自然科学类项目平均每项5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项目平均每项2.5万元左右的标准给予支持。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照自然科学类项目平均每项0.5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项目平均每项0.25万元左右的标准给予支持;对创业实践项目,按照自然科学类项目平均每项2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项目平均每项1万元左右的标准给予支持。
二、申报要求
“大创计划”按照“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公开立项、规范管理”的原则,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对象:“大创计划”项目主要面向全校本科二至三年级学生(须在毕业前结题),其他年级学生可参与项目但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根据项目需要可跨学院、跨年级联合组队,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申报单位。
2、项目人数: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且每人应有明确的工作分工。
3、项目指导教师: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与项目相近的在研课题者优先。创业类项目指导教师应参加过创业指导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创业实践项目实行指导教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同期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有往届过期未结题项目的教师不得担任本届项目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4、项目选题范围:鼓励从“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选题。其他选题范围可以是: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训练项目的扩展;专业性研究、发明、创作、设计等创新项目;科技创新产品转化的创业项目;校内外创业园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等。
5、项目期限:根据项目实施实际可以规划为1年期或2年期。
6、项目成果:鼓励大创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参加《聊城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指南》所列相应赛事,获奖证书或参赛证明可作为项目结题等级判定依据。
三、申报时间及评审流程
1、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者须填写《聊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者须填写《聊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还需附详细的创业计划书(格式自定)及企业导师基本信息。
3、报送时间和要求:各学院请于4月11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2和附件3书面材料(院长和专家等人员签字、学院盖章、一式三份)报送到西校区综合实验楼创新创业学院B908室,同时需将附件2、附件3和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到cxcy@lcu.edu.cn,文件夹统一格式为:某学院大创计划报送材料,文件夹内各文件请命名完整规范。
4、专家评审:学校组织外审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分组评审。以外审专家评审成绩为排序依据,参照各单位历年大创计划结题质量,确定立项项目。
5、正式立项:立项项目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发文后组织项目签订立项协议,分配资助经费,并进行学校管理平台信息录入、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荐等后续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大创计划”项目成果是学校双创教育考评量化指标之一,也是省教育厅对学校年度分类考核关键指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安排优秀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团队组队立项,力争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有较大提升。根据有关要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文科学院按不低于在校生人数1%比例项申报,理科学院按不低于在校生人数2%比例项申报。
2、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推进,按照计划开展工作。要加强团队建设和管理,加强与导师和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并组织好相关报告撰写提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内容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视同项目终止。
3、每名学生作为负责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若作为团队成员只能另外参加1个项目,且本人同期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往届相同项目不得改换名称重复申报。
4、项目立项工作以《聊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聊大校发〔2018〕75号)为基本依据,以聊大“创函”发布的相关文件为管理细则。
五、有关要求
1、要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队伍建设。各学院要对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参与计划学院要根据学院实际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学院教师积极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2、要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各学院要主动开放各类实验室和实验平台,为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要鼓励学院各学术团队积极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任务,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方面指导与支持。
3、要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各学院要积极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加强交流与思想碰撞。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8238918 西校区综合实验楼B908室
电子邮箱:cxcy@lcu.edu.cn
附件:
1.“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2021版)
2.聊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项目申请书
3.聊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申请书
4.XXXX学院2022年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