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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的通知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 mzx    添加时间:2015-04-24 09:32:00    点击数
 
各省级学会,市科协,各高校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在高校营造热爱科学、勇于创新、敢于竞争的环境和氛围,培养大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和企业选人用人开辟渠道,更好地服务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由山东省科协、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联合举办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的各项活动(附件1),具体承办时间、地点以及活动安排由各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各活动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大学生科技节的意义,动员组织大学生积极报名参加,不断提高活动的层次水平和实效,展现我省大学生风采,把本届大学生科技节办成一届高水平、有影响的活动。
 
    3.全省各级学会、市科协、各高校要把大学生科技节作为提高大学生科技素质、促进就业创业及成才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4.为做好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各活动承办单位须与省科协签订《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竞赛活动项目合同书》(附件3),并于4月15日前将合同书一式三份提交至山东省科协学会部,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举办资格。
 
    5.各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赛事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报送宣传信息,加强宣传,营造声势,扩大影响。省科协将安排专人,对各赛事进行视频资料采集。请各赛事承办单位提前一周告知活动的具体安排,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6.各项活动使用统一设计的背景板,冠以“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的总名称,“主办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7.各承办单位应在10月底前自行组织完成各项活动,并做好活动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按要求填写《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活动信息反馈表》(附件4)报送至省科协学会部。
 
    8.全部活动结束后,省科协将统一组织举办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科技节闭幕式,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省科协联系人:王晶  王一波
电  话:0531-82073268
E-mail:xhb@sdast.org.cn
地  址: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南楼513室
邮  编:250001
视频采集联系人:张志烨  电话:13361052010
              耿贤民  电话:13864189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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